111-2學期雙北市短期住宿申請
各位同學好:
111-2學期學士班學生及研究所男學生校內宿舍短期住宿即將開放申請:
- 申請對象:
- 設籍於臺北市、新北市之學士班學生及研究所男學生。
- 學生本人及父母設籍雙北市以外未滿2年者,或設籍新北市偏遠地區(三芝、石門、金山、萬里、瑞芳、貢寮、雙溪、平溪、坪林、烏來、石碇等11區) 未滿2年者(請來電或來信住宿組開通申請權限)。
- 申請時間:112年2月16日(週四)上午10時起至2月20日(週一)下午5時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- 申請網址:
學士班→https://housing.ntu.edu.tw/short/index/id/undergraduate1112
研究所→https://housing.ntu.edu.tw/short/index/id/graduate1112
- 住宿地點:學士班學生為校內學士班宿舍;研究所男學生為校內研究所男生宿舍。申請時可選擇總區宿舍或城中宿舍之志願,若不願住至某一校區,請勿將該校區填入志願,若候補上第二志願,無法要求放棄第二志願等待第一志願。
- 抽籤順序:有下列情形者可列入優先順序,請於申請時間內上傳證明文件電子檔至申請系統:
- 身心障礙學生:須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。
- 低收入戶:須附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,上面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),免收住宿費用,但須付押金。
- 中低收入戶:須附市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,上面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),可減免住宿費用十分之三,並須付押金。
- 原住民:須附戶籍謄本。
- 設籍於雙北市以外,但2年內曾設籍雙北市者:須附戶籍謄本。
- 雙北市通學時間較長者:設籍雙北市學生,單趟通學時間超過1小時者,請上傳Google地圖設定從住家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上午8時抵達學校所需時間截圖。
- 申請結果:112年2月22日(週三)下午2時公告於申請網站,中籤者以電子郵件寄發通知,未中籤者將編入候補序號,依序遞補至112年4月28日止。
- 住宿時間:自通知入住當日起,7日內須完成繳費及報到,住宿期限至112年6月17日(週六)止。住宿費及宿舍網路使用費將由通知入住日當週開始計算,另須收取宿舍押金,俟退宿時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24條程序辦理退費。
- 申請相關問題請洽住宿組,連絡電話:(02)33662266,學士班承辦人馮小姐anuha@ntu.edu.tw或鄭小姐fanting0310@ntu.edu.tw ; 研究所承辦人林小姐shihmei1206@ntu.edu.tw。
敬祝 學安
學生住宿服務組 謹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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